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喻沛智)“感谢黄法官的公正判决,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,赔偿款已经全部收到了,真的是太感谢了。”当事人李女士激动地说,7 月 21 日,她专程向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黄法官送上锦旗。
事情源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的一起交通事故:李甲驾驶小型轿车与李乙(即李女士)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,致李乙受伤,经鉴定为十级伤残。交警认定李甲负次要责任,李乙负主要责任。因赔偿协商未果,李乙将李甲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君山区人民法院,索赔 21 万余元。
因原被告双方未能在诉前调解中达成一致意见,案件进入审理程序。经审理查明,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李乙的十级伤残是否予以支持。由于李甲没有购买交强险,仅有商业险,而李乙的赔偿项目几乎都在交强险内,李甲申请对李乙的伤残等级、误工期、护理期进行重新鉴定,承办法官准许了请求。经重新鉴定后,李乙确定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;最终根据案件的客观实际情况,法官判决李甲向李乙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5万余元。
宣判后,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析理,详解法律规定与程序适用,双方均认可审理结果并服判息诉,李乙顺利收到全部赔偿款。。
一面锦旗,既是当事人的谢意,更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。君山法院表示,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,高质高效办案,实质性化解纠纷,以“如我在诉” 理念回应群众期待,让司法温度直抵民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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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